1.加强工会组织建设。贯彻执行《工会法》《教育法》《高等教育法》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,加强工会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、机制建设,做好会员管理、会费管理工作,指导分工会开展工作。
2.建好工会职工之家。推进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,加强调查研究工作,畅通意见表达渠道,开展职工宣传教育,做好先进典型培育,做好服务职工工作,参与校园文化建设,推工会信息化建设。
3.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切实履行维权基本职能,发挥工会桥梁和纽带作用,不断促进教职工工作、生活条件的改善,重视从源头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,参与学院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问题的讨论。
4.做好职工福利工作。执行职工福利发放的规范;做好看望慰问工作,做好困难帮扶慰问,做好消费帮扶工作,做好职工体检和女职工妇检,组织教职工观影和春秋游活动,开展各类文体活动。
5.推进校务公开、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。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,做好提案的征集和办理工作,推进实施校务公开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;指导基层单位实施二级教代会制度。
6.完成上级工会和党委行政交办的工作。